王春宝、苏泽波、杞文明、李万林、苏良进、黎思进、陈娇、欧丽琴、李瑞安、赖凤德各位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法脿镇村级公墓项目建设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的议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2年2月17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1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经村(社区)申请、相关单位提出审查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单独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原则上不再单独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村(社区)坚持要建的,应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采取分片区联建的形式建设公墓,既方便群众也利于公墓的维护管理。当前,县级财政压力较大,省州给 于项目资金支持较少,暂不具备新建公益性公墓的条件。
自殡葬改革以来,先后下达你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共155万元,其中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8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65万元、公墓提升改造资金10万元。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和你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情况,县民政局积极对接,加强汇报,向上协调争取到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议你镇利用近年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和2024年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资金合理进行公墓改扩建。按照双墓500元/穴、单墓350元/穴和8‰的死亡率计算,可新建500至600个墓穴,暂可满足未来3年内的安葬需求。
在下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稳妥推进殡葬改革,结合你镇实际情况,加强对公墓及附属设施建设的指导,着力提升殡葬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双柏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5日